太安路199、201号

发布时间:2025-08-08 07:15:15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邛崃市国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编号名称位置出租面积业态租赁期限租金递增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1ZC(QL):202508-0005热电新路263号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63号50.9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19549元/年20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2ZC(QL):202508-0006太安路195、197号邛崃市羊安太安路195、197号190.6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91493元/年91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3ZC(QL):202508-0007九龙大道209号邛崃市羊安九龙大道209号153.86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0310元/年20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4ZC(QL):202508-0008惠民路72号邛崃市惠民72号263.0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132557元/年13300元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5ZC(QL):202508-0009热电新路255、257号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55、257号98.66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37885元/年38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6ZC(QL):202508-0010惠民路74号邛崃市惠民路74号134.70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71122元/年71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7ZC(QL):202508-0011九龙大道205号邛崃市羊安九龙大道205号195.56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5814元/年26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8ZC(QL):202508-0012热电新路259、261号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59、261号75.88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9138元/年29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9ZC(QL):202508-0013太安路199、201号邛崃市羊安太安路199、201号152.6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73253元/年73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0ZC(QL):202508-0014热电新路267、269号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67、269号75.88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9138元/年29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1ZC(QL):202508-0015九龙大道197号邛崃市羊安九龙大道197号156.58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0669元/年21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2ZC(QL):202508-0016热电新路265号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65号50.9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19549元/年20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3ZC(QL):202508-0017通锦路3号邛崃市洪川小区通锦路3号292.9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35149元/年35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4ZC(QL):202508-0018热电新路271、273、275号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71、273、275号139.76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53668元/年54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自由报价期:2025年08月08日09:00至2025年08月15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1.请各竞租人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慎重报名,报名即代表竞租人对报名标的物充分了解,符合竞租人使用要求,并对该标的物现状不持异议(现状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可视全部概况、权属登记、消防、水电气安装情况等),其中太安路商铺目前为在租状态,原承租方不再续租,新承租方租赁起始时间按照资产实际交付时间起算。2.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4.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要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成功领取号牌,才能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5.所有招租标的物均无免租装修期,且禁止使用/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该公告租赁合同样本非最终合同样本,最终合同将根据实际租赁情况稍作调整。 7.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竞租,此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均为建筑面积。8.本次竞租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租方式,一经成交(竞拍结果一经公示),不得反悔,在竞拍结束当日,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最终成交价的20%),逾期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公示期结束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缴纳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并与业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放弃竞得人资格将没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9.成都市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8760404;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28-88741229。 10.竞价过程中请理智竞价;成功竞得租赁权后,经营风险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本次竞租结束后,若承租人(即最高有效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某宗资产承租权的,在未来一年内,均不允许参与该宗资产的竞租! 12.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账户:户名:邛崃市国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003 2010 2200 8530 0012;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邛崃支行。(注意:此账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公告附件出租方案.pdf
租赁合同样本.pdf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x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邛崃市国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