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沙茜北路68号8号楼一单元1803号

发布时间:2025-06-27 09:05:48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标的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沙茜北路68号8号楼一单元1803号
项目编码 GR2025SC1002147 转让底价 55.539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27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2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项目由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质量优异。项目由具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国企“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建设,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督建设,为项目的建设质量上了“双保险”。

2、环境优美。项目外环境有国家AAAA旅游景区张坝桂圆林、生态体育公园、东岩公园、老鹰崖公园四大公园环绕。内环境采用了人车分流,超高车位配比,车辆全部进入地下车库,把大面积绿化放在中庭,建筑与环境、生态有机融合。

3、配套齐全。项目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有尽有,医疗健康有三级甲等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离本项目不到一公里,为您和您的家人健康护航;孩子上学有张坝中心幼儿园、长江小学、长江中学、天府中学(高中)、美琪教育等全程教育体系,让您的孩子接受优质的教育无忧;健身休闲有四大公园、恒温游泳馆、足球场、射击馆、羽毛球馆、篮球场等多个运动体育项目,可以满足您的休闲健身需求;周边成熟的人性化繁华商业配套让您和您的家人享受生活的便利,从大型品牌超市(华联)、高档酒楼(金民居、望月楼、大运和)、金融和通讯服务,到地方特色小吃、KTV等,这里应有尽有。

4、交通便捷。项目地处国窖大桥桥头,雄踞城东核心区域,紧邻繁华商圈水井沟;多条公交线路可以直通水井沟、西南商贸城、客运中心站,交通方便;修建中的长江二桥正在抓紧施工,未来城东片区和中心半岛、城北的联系会更加紧密,升值潜力无限。

5、管理规范。项目物业管理,由拥有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的成都东景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以提供五星级管家服务为标准,为小区配备智能化安防系统、360度全高清探头监控等,为每一位业主提供最贴心最安心的物业服务。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的正整数倍。

特别提示:网站上的户型图仅作参考之用,以实际户型为准,购买前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详细了解。


联系电话:0830-3457777;看房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南新区沙坪路53号。

资产包资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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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1、本项目由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质量优异。项目由具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国企“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建设,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督建设,为项目的建设质量上了“双保险”。 2、环境优美。项目外环境有国家AAAA旅游景区张坝桂圆林、生态体育公园、东岩公园、老鹰崖公园四大公园环绕。内环境采用了人车分流,超高车位配比,车辆全部进入地下车库,把大面积绿化放在中庭,建筑与环境、生态有机融合。 3、配套齐全。项目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有尽有,医疗健康有三级甲等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离本项目不到一公里,为您和您的家人健康护航;孩子上学有张坝中心幼儿园、长江小学、长江中学、天府中学(高中)、美琪教育等全程教育体系,让您的孩子接受优质的教育无忧;健身休闲有四大公园、恒温游泳馆、足球场、射击馆、羽毛球馆、篮球场等多个运动体育项目,可以满足您的休闲健身需求;周边成熟的人性化繁华商业配套让您和您的家人享受生活的便利,从大型品牌超市(华联)、高档酒楼(金民居、望月楼、大运和)、金融和通讯服务,到地方特色小吃、KTV等,这里应有尽有。 4、交通便捷。项目地处国窖大桥桥头,雄踞城东核心区域,紧邻繁华商圈水井沟;多条公交线路可以直通水井沟、西南商贸城、客运中心站,交通方便;修建中的长江二桥正在抓紧施工,未来城东片区和中心半岛、城北的联系会更加紧密,升值潜力无限。 5、管理规范。项目物业管理,由拥有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的成都东景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以提供五星级管家服务为标准,为小区配备智能化安防系统、360度全高清探头监控等,为每一位业主提供最贴心最安心的物业服务。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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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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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0MA6222N7XC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泸州市  江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珠兰路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徐茂
注册资本 239,317.08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400771686813T
批准单位名称 泸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茜草工矿棚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紧缺问题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19-10-18
批准文号 泸市府函(2019)189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5.539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2、按揭贷款:受让方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报名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1.项目背景

按照《泸州市江阳区茜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通知,茜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全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总面积近4平方公里,涉及“三长厂”及其配套企业、事业单位121家;征收城市国有土地2256亩,搬迁居民11039户近3万人,拆迁房屋面积约140万平方米;征收农村集体土地1852亩,搬迁11个社1397户5209人,依法回收国有河滩地610亩。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茜草工矿棚改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紧缺问题的批复》(泸市府函[2019]189号)及委托书,拟对茜草棚改安置项目的剩余房源进行公开出售,需对安置后的剩余房源进行评估。

2.估价对象评估范围

估价对象为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的位于江阳区沙茜北路68号(沙坪·望月苑)的部分剩余房源,共143套住宅,均建于2016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首次登记证书》记载:估价对象用途均为住宅,建筑总面积为15530.55㎡,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共有宗地面积为60751.52㎡,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使用期限均至2084年11月30日止。估价范围为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

3.估价对象权属权益状况

①估价对象权属状况

估价对象房屋均未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②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估价对象房屋权利人均为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未设定抵押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限制,产权关系清晰,权利状况完整,本报告所采用的面积、楼层等数据,均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首次登记证书》记载为准。

估价对象权属明晰,对进入房地产市场转让无影响,本次评估未考虑抵押、租赁因素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

⒋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①土地实物状况

项 目

具体内容

坐落

位于江阳区沙茜北路68

面 积

共有宗地面积为60751.52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权利类型

出让

使用期限

20141201日起20841130日止

形 状

宗地形状规则,对土地利用无影响

四 至

东临沙茜北路,西临酒谷大道一段,南临桢楠路,北临沙坪路

地势条件

宗地地势平坦,对土地利用无影响

地质条件

地质条件良好,满足建筑设计要求

土壤状况

无明显污染源及其他特殊情况,对房地产开发利用无不利影响

土地开发程度

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和场地平整)

剩余使用年限

59.7

土地利用状况

作为估价对象分摊土地使用

综上所述,估价对象宗地状况良好,地形地势及地质条件均满足作为住宅用房的使用需求,土地用途与周边环境及规划发展协调一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对房地产价值有积极影响。

②住宅房地产实物状况

坐落

江阳区沙茜北路68


楼盘名称

沙坪·望月苑


建成年份

2016


建筑物总楼层

15号楼:地上共25层,地下共2层;24号楼:地上共30层;36号楼:地上共24层;78号楼:地上共32层。


户型

A1A2A3A4A5A6B3B4B5B6D3D6


面积(㎡))

1号楼:B364.58㎡,B3B661.3964.58㎡,B4B564.41㎡;

2号楼:D3146.45㎡;

4号楼:D6147.06㎡;

5号楼:B3B664.7㎡、B4B564.54㎡;

7号楼:A1A294.44㎡,A3129.08㎡,A4127.14㎡,A594.51㎡,A6129.98129.24㎡;

8号楼:A1A293.87㎡、A3128.31㎡、A4126.38㎡,A593.94㎡,A6128.46㎡。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设备设施

通水、电、气、视、讯、网络等


垂直升降电梯三部、步行楼梯,15号楼配备电梯均能直通地下车库,2478号楼配备电梯,但不能直通地下车库,需出楼栋后从小区专门出入口到地下车库。


门禁、消防设备等


装饰装修

门窗、楼梯间/电梯间

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未装修,窗为塑钢窗。楼梯间地面水泥踏步、墙面及天棚钢化仿瓷涂料。


部位

楼(地)面

内墙面

天棚

客厅

毛坯

毛坯

毛坯

卧室

毛坯

毛坯

毛坯

厨房

毛坯

毛坯

毛坯

卫生间

毛坯

毛坯

毛坯

空间布局

二室二厅一厨一卫(B3B4B5B6)、三室二厅一厨一卫(A1A2A5)、三室二厅一厨二卫(A4)、三室二厅一厨二卫(A3A6)、四室二厅一厨二卫(D3D6


小区环境

绿化率正常


建筑功能

估价对象作为独立成套住宅用房,室内功能区划明确。通风、采光、消防、防水、日照等满足作为住宅用途使用要求。


建筑外观

外观一般,造型普通


物业管理

专业物业,管理水平较好


建筑物使用现状

闲置


建筑类型

估价对象所处楼幢为高层建筑


新旧程度

综合成新率85%


综上所述,估价对象为拆迁安置房,所在楼栋设施设备较齐全,功能较完善,整体维护较好,独立使用性较好,户型设计布局合理,整体物业管理情况较好,对房地产价值有积极影响。

⒌估价对象区位条件

区位状况包括估价对象所处的位置(坐落)、交通条件、外部配套设施、周围环境等。

 

 

 

 

 

区域位置

坐落

江阳区沙茜北路68号(沙坪·望月苑)

方位

地处泸州茜草半岛沙茜片区

距市中心距离

距水井沟商业中心约2公里

距汽车站距离

距泸州客运中心站约8公里

距火车站距离

距泸州高铁11公里

距机场距离

云龙机场20公里

临街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小区四面临街,估价对象所在楼栋一面临街。

楼幢

小区楼栋呈围合式分布,楼栋正面面对小区中庭,背面临街道

楼层

批量性评估,楼层分布分散,具体详见权属登记状况一览表。

 

 

交通条件

公交便捷度

所在小区100米内有1994161161B265275290297等多路公交车从此经过。

交通通达度

估价对象区域内有沙茜北路、酒谷大道、沙坪路等道路通过,交通便利度较好

距公交车站距离

距离沙坪路公交站100米内

交通管制

临街道路有隔离护栏,停滞度一般。

停车方便程度

所在楼盘配有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

 

外部配套设施

教育配套设施

张坝幼儿园沙茜园区、泸州市长江小学、泸州市长江中学

生活服务设施

区域内有张坝幼儿园沙茜园区、泸州市长江小学、泸州市长江中学等学校;

区域内有江南综合农贸市场、中国银行(茜草支行)、绿源超市(沙茜北路店)、金民居美食店(江南新区店)等生活服务设施。

医疗配套设施

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泸州长生众信肾病医院

基础配套设施

该区域目前已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的设施条件,保障率好

周围环境

自然环境

临近张坝桂园林风景区,周围大气、水质量较好,区域整体自然环境较好

社区环境

拆迁安置小区,区域人文环境一般

景观

景观主要为小区景观,所属小区为安置小区,小区景观一般,故其整体景观状况一般。

综上所述,估价对象位置较好,各类外部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周围环境整体较好,对房地产价值有积极影响。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处置资产双证齐全,资产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此次所有转让标的均未出租。

二、本次处置标的以四川金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金信资评(2025)第005号作为参考依据,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方承诺:

1、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受让方资料提供齐全后6个月内领取不动产权证;

2、采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支付标的价款的,受让方办理抵押登记,转让方收到银行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茜草安置房处对所公示房源进行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3万元/套,成功受让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保证金作为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三种支付方式:

1、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选择商业贷款方式的,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涉及按揭的相关问题按所贷银行及四川省、泸州市现行商品房贷款政策执行。受让方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贷款银行指定为:

(1)泸州农商银行;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及江阳区酒谷大道一段57号;

(2)中国建设银行,地址:泸州市酒城大道三段10号附20至21号世纪城支行。

3、受让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的,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联系电话:0830-3114548),涉及贷款相关问题按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建设银行现行政策执行。受让方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4、受让方采取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在受让方支付转让方首付款并经所贷款银行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抵押等手续;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通过贷款审核的,受让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否则转让方解除买卖关系收回房屋,并从受让方交付的首付款中按照房款总价20%扣除违约金及贷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该项目涉及的物业费为每月人民币1.2元/m²;涉及二次供水费用按物管要求缴纳。

十一、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组织看房。看房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0830-3457777;看房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南新区沙坪路53号。

十二、因受让方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或履行的,受让方无权请求退还报名时已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

十三、本项目涉及的维修基金,在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应按要求缴纳。

十四、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时,按物业要求签订相关协议。若转让标的物外有商业顶楼层面的,不得搭建任何固定设施。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2025-07-2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一部分首期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收到挂牌申请人的服务费用后,将保证金划至挂牌申请人指定账户。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03123997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