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1 07:15:17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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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06月21日09:00至2025年07月01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竞得人在竞价结果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签订《处置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付款账号,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可联系我方。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双流区正通路399号负一楼仓库、公兴涉案中心仓库、看守所、机场路派出所等地点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物资处置清单,竞拍要求,合同样本。 报名条件: 1.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 2.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竞价人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金属等特殊标的物的回收处理应严格遵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范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25 年)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4.竞价人应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资格条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或环保部门列入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或临时名录等相关材料。若竞价人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要跨省转移的,竞价人需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允许手续原件报名。 5.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6.以上证明材料应当由竞价申请人在参与竞价活动前加盖本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材料不予接收)交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399号负一楼101室,联系电话028-85821016)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出具盖鲜章的确认函,竞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将确认函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兰蓝 028-85821016 (标的物查看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4时-17时)监督人:宋波 028-85801986。 3.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862575 | |||||||||||||||
公告附件 | 〔2025〕147号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资产处置方案相关资料.zip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