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1 07:15:09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新津区实验高级中学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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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05月21日09:00至2025年05月28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签定《处置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具体账户信息以成交后成都市新津区实验高级中学提供的缴款通知书账号信息为准)。 | ||||||||||||||
标的物交付 | 1.竞买成功并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请将证件加盖公章),到成都市新津区实验高级中学(宝墩镇黄州会馆路666号),签定《处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存入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凭《处置资产交易合同》、缴费凭证发票联,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竞得标的物,标的物存放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黄州会馆路666号。 2.资产竞得后在吊装、运输、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进一步损坏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所有处置资产不退换货物。 3.竞得者在资产交易过程中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 拆除费、 原构筑物损坏赔偿费、场地清理费等均自行承担, 安全责任由竞得者负责。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1.不少于5个工作日;2.对外公示的其他资料:处置方案、照片; 3.《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高伟 028-82524365 监督人:黄毅 028-82469978。 3.成都市新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新津区迎宾大道234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2551667 | |||||||||||||||
公告附件 |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资产处置方案.pdf 处置资产照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