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4 12:45:44 来源: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万源市东区“紫瑞苑”、火车站片区“北辰苑”118套(间)政府存量房整体处置公告
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118套(间)政府存量房委托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处置,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处置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在网上竞价前,必须先登录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dazhou.gov.cn/wysweb/)“招/投标人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并按竞买标的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其他说明
(一)资产状况:
序号 |
标的位置和名称 |
数量 |
建筑面积约(㎡)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备注 |
1 |
万白路紫瑞苑住房 |
36套 |
13983.1
|
8290
|
800 |
100 |
此次资产处置为整体处置 |
2 |
万白路紫瑞苑门市 |
30间 |
|||||
3 |
万白路紫瑞苑商业房 |
16间 |
|||||
4 |
秦川大道北辰苑 1-5 号楼商业3 楼商业房 |
21间 |
|||||
5 |
秦川大道北辰苑7号楼门市和商业房 |
2间 |
|||||
6 |
秦川大道北辰苑7号楼住房 |
13套 |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价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标的物现状。
(三)其他说明:
1. 房屋、土地实际面积及用途以过户时国土部门确权数量和界定用途为准,成交价不受房屋、土地实际面积增减及房屋用途的影响。
2. 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分别各自承担;
3. 涉及房屋的水、电、燃气的开户费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买方自行承担。
4. 标的物展示于标的所在地,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2日止。
5. 其他未尽事宜,由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源市财政局和竞得人协商解决,若发生不能达成协商意见,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不允许联合体竞买;
(三)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竞买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3日10时30分;
(二)资格审查主体: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资格审查地点:由资格审查主体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在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资格审查。
(四)意向竞买人须向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相应资格审查资料
1. 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价申请书(详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意向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买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2. 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价申请书(详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意向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买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价申请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0时30分;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竞买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资格审查申请】菜单中按竞买标的上传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六)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竞价规则及竞买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买文件内容参与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1)未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八)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股联系电话:0818-8527289
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签订《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8套(间)政府存量房整体处置合同》,竞买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资产处置方收到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产移交竞买人。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2日17时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2日17时0分止;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2日17时0分(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万源市支行;
户名: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
户名: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3月3日10时30分;
(四)网上竞价开始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五)网上竞价地点: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网上竞价
在网上竞价当日,意向竞买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注本项目竞价信息。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买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买人,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资产处置采用竞买人按照118套(间)政府存量房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买人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最终应价最高的意向竞买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认可本项目处置起始价。意向竞买人的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处置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30分钟。若竞价时间截止时前2分钟内(即第28分钟至第30分钟)仍有意向竞买人继续竞价,则在竞价时间截止时(即第30分钟)启动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若延时竞价内仍有意向竞买人继续竞价,则在延时竞价时间截止时继续启动延时竞价,每次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五)网上竞价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股联系电话:0818-8527289
九、成交通知书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经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可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十、其他事项
(一)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与资产处置方签订竞买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买保证金退还申请,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 意向竞买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 意向竞买人未认可本项目处置起始价的;
4. 竞得人不按时签订竞买合同或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的;
(二)本次资产竞买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本次公开处置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竞买人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意向竞价人对本公告中竞争性处置方式、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相关事项、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网上竞价规则、成交通知书、其他事项等内容及所涉交易环节有询问、异议的向资产方提出;意向竞价人对公告期限、网上报名、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方面的询问、异议向交易机构提出。
意向竞买人提出的询问、异议,应当明确询问、异议事项。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
认为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资产方提出异议。
意向竞买人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异议。意向竞买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异议的交易文件提出异议的,为收到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交易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交易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异议,意向竞买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处置方提交异议资料。
(六)意向竞买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 异议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则须签字);(格式自拟)
2.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5. 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买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 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处置方: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181802898
交易机构: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评审股:徐先生
联系电话:0818-8527289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0818-3091353
十一、特别提示:
1. 意向竞买人应授权专人负责,以便及时处理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后果由意向竞买人承担。
2. 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818-3091353,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
3. 建议供应商配置: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
定期对浏览器进行插件扫描,卸载不必要的插件。
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
建议将竞价地址设置为浏览器可信站点,并严格按照CA安装手册等要求完成环境设置及测试。
建议在竞价过程中,调低将系统安装的防火墙软件的安全保护级别至不影响系统性能的级别。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竞价进入延时阶段后,报价请尽量提前,以免突发网络异常情况造成报价不成功而最终导致竞买失败。
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4日
附件1
竞价申请书(样本)
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处置相关资料并对其中竞买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我方愿意按处置公告的规定,交纳竞买标的(名称: )的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北京时间)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举行的公开处置网上竞价。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网上竞价规定和完全履行处置公告所载意向竞买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处置中以及网上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竞买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授权声明: (意向竞买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网上竞价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网上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8套(间)政府
存量房整体处置合同(样板)
资产处置方(简称甲方):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四川省万源市秦川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联系电话:
资产竞得方:(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万源市东区“紫瑞苑”、火车站片区“北辰苑”,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983.1平方米,共计118套(间),房屋用途:东区紫瑞苑住房36套、紫瑞苑门市30间、紫瑞苑商业房16间;火车站片区北辰苑1-5号楼商业3楼商业房21间、北辰苑7号楼门市和商业房2间、北辰苑7号楼住房13套,房屋均为清水房。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实测面积。如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实测面积有差异的,以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实测面积为准,面积±3%以内购房价款不变。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
第四条 房屋价格。
乙方在在参与竞价前对房屋现状做了详尽了解,自愿受让该房屋。根据《成交确认书》确定成交价款为 元(不含房屋大修资金及税金),大写: 。
涉及房屋的水、电、气的开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自签署合同之后起 5 日内,将成交价款 万元(大写: )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第六条 交付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房屋以现状移交给乙方。该房屋移交乙方后,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随之转移至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 5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将该房屋继续委托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处置,若新的成交价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乙方应当补足其差额。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反悔,要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应按照房屋成交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应按已实际交付的房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在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 6 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证涉及的税费及房屋维修资金按现行有关政策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