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1 09:15:09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郫都区城市管理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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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0月21日10:00至2024年11月08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处置报废物资协议》,签订协议生效后将成交价按照预估量预交50%价款存入指定账户,称重后2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成交价款。户名: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户行:交通银行郫都支行 账号:511603019018010186233(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2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郫都区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14个工作日。参与竞买的主体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有限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相关内容和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限存续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报名前所有意向竞买方应提供签字盖鲜章的《公开竞价人承诺书》提交至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郫都区望丛中路275号,联系人:张黎028-87864881),我局按照处置方案里的要求对意向竞买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资格审核确认书》上盖章确认。意向竞买人将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核确认书上传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张黎 028-87864881 监督人:张咏 028-87864881。 3.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7910621 | |||||||||||||||||||||||||||||
公告附件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修订).pdf 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处置方案.pdf 处置清单.pdf 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