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路62号

发布时间:2024-09-04 07:15:03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编号名称位置出租面积业态租赁期限租金递增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1ZC(QL):202409-0003惠民路58号邛崃市惠民路58号163.69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88393元/年88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2ZC(QL):202409-0004热电新路271、273、275号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71、273、275号139.76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57022元/年57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3ZC(QL):202409-0005惠民路62号邛崃市惠民路62号112.2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59247元/年59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4ZC(QL):202409-0006惠民路86号邛崃市惠民路86号185.19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100003元/年10000元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5ZC(QL):202409-0007通锦路23-39号(二楼)邛崃市洪川小区通锦路23-39号(二楼)585.82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77328元/年77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6ZC(QL):202409-0008惠民路52号邛崃市惠民路52号134.09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70800元/年71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7ZC(QL):202409-0009南街95、97号邛崃市南街95、97号49.14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171597元/年17000元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8ZC(QL):202409-0010崇德路北段59号邛崃市高铁片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崇德路北段59号48.01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5925元/年26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9ZC(QL):202409-0011惠民路84号邛崃市惠民路84号162.43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91611元/年92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0ZC(QL):202409-0012惠民路54号邛崃市惠民路54号162.17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87572元/年88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1ZC(QL):202409-0013崇德路北段53号邛崃市高铁片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崇德路北段53号84.67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44706元/年4500元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2ZC(QL):202409-0014崇德路北段57号邛崃市高铁片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崇德路北段57号50.05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6426元/年26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3ZC(QL):202409-0015南街99号附8号邛崃市南街99号附8号22.68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43546元/年44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14ZC(QL):202409-0016崇德路北段51号邛崃市高铁片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崇德路北段51号53.05平方米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五年028010元/年2800元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6时00分
报价时间自由报价期:2024年09月04日09:00至2024年09月13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1.请各竞租人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慎重报名,报名即代表竞租人对报名标的物充分了解,符合竞租人使用要求,并对该标的物现状不持异议(现状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可视全部概况、权属登记、消防、水电气安装情况等)。 2.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3.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要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成功领取号牌,才能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4.所有招租标的物均无免租装修期,且禁止使用/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该公告租赁合同样本非最终合同样本,最终合同将根据实际租赁情况稍作调整。 6.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竞租,此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均为商铺建筑面积。 7.本次竞租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租方式,一经成交(竞拍结果一经公示),不得反悔,在竞拍结束当日,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最终成交价的20%),逾期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7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缴纳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并与业主单位指定管理部门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放弃竞得人资格将没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8.成都市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8760404;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28-88741229。 9.本次竞拍成功的承租方,可免费使用我公司管理的LED屏进行自主宣传,宣传内容不限,视频时长不超过15秒/次,每天可轮播90次,宣传视频由承租方自行制作,宣传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相关规定,且须经我公司审核后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自然日。10.竞价过程中请理智竞价;成功竞得租赁权后,经营风险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11.本次竞租结束后,若承租人(即最高有效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某宗商铺承租权的,在未来一年内,均不允许参与该宗商铺的竞租!12.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账户:户名:邛崃市国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003 2010 2200 8530 0012;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邛崃支行。
公告附件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出租方案.pdf
出租合同.pdf
资产资源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