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公安局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7:25:2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447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五段101号78栋103号 2,300,000.00元 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88%
92.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古蔺县公安局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结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期间采购人考核情况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敏(采购人代表)黄芝栋宋其龙陈庆钟世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约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 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按以上标准计算后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1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450959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公安局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蔺阳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15082093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316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0-316102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相关附件:
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N510525202500044720251219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