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机关食堂运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5:31:4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95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运行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宜宾安雄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量典CFC第13#楼1层1-3号 1,396,390.00元 机关食堂运行(下浮率):6%
98.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安雄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机关食堂运行 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每日早、中、晚工作餐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每日的早餐、午餐、晚餐正常开餐,实行自助餐制,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节日应提供体现节日氛围的菜品。并根据就餐人员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持续改进,尽量满足采购方就餐人员的个性化要求,供食堂就餐人员选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强(采购人代表)马梅青梁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8200元。2. 收款信息:(1)收款单位: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朝阳大道支行;(3)开户行行号:102651022725;(4)银行账号:4402227209100063346。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公安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123号

联系方式:13350604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双拥路74号(蒲江县人才公寓旁)

联系方式:0831-459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4599588

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机关食堂运行项目(N511524202500009520251204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宜宾安雄商贸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