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6:45:3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960

二、项目名称: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联合体成员: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 成都市顺城大街269号1栋1单元 1,960,000.00元 98.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联合体成员: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0030300 C20030300 法律咨询服务 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咨询服务 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负责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正确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咨询人申请援助,转办市民通过省12345热线反映的有关法律问题,协助处理市民关于12348热线的投诉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投标人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在工作日常驻项目服务点位,负责根据各服务板块和服务点位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专席和热线坐席服务力量,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回复中国法网、12348四川法网留言咨询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慕琼(采购人代表)赵翀殷立勇薛江张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收费标准【100万(不含)以下费率:1.5%,100万(含)-500万(不含)费率: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50%收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2,00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00025210200069279。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0030300 法律咨询服务。

4、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028-86750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84638556、84882960转663;028-61375575转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朝钢、可浩、唐荣、苏怀林

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63;028-61375575转61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咨询服务项目(N510001202500396020251121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