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交通执法卸载场地租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0:27:5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246

二、项目名称:交通执法卸载场地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60号 598,000.00元 86.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5100000 C15100000 仓储服务 交通执法卸载场地租赁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应负责场地维护,保证场地地面随时平整、无积水;保证地磅、安防设施(如围墙、铁丝网、电子监控设备)水电设施始终处于正常状态等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供应商应负责对场内物品进行整理,保证物品放置有序,场地整洁、卫生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旭(采购人代表)赵友嘉黄文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600,000.00元;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计划备案号:51011525210200010229[2025]00401;
4、采购品目:C15100000仓储服务;
5、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6、付款方式:当年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当年合同总金额的40.00%。项目服务期满3个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当年合同总金额的50.00%。项目服务期满12个月,经采购人考核验收通过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因供应商未出具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社学巷2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82767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李骞;028-85446608-8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骞

电话:028-85446608-8824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交通执法卸载场地租赁服务(N510115202500024620251111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