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15:47:5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229

二、项目名称: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60号 304,000.00元 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单价):30.6元
9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 为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职工工作用餐保障服务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制作菜品,供应商须在每周四制定下周的菜单(食谱)提交采购人确认等 一年,采购人食堂投入营运后该项服务自动终止,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止采购协议 所有食材由供应商采购,供应商对食材、产品质量负有监督权,不得购买不新鲜和假冒伪劣食材、产品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柳伶(采购人代表)曾光李晓燕艾晓欣杨如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定额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C22040000餐饮服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04,000.00元。
2、计划编号:51011525210200010104[2025]00369。
3、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4、付款方式:(1)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作为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作为预付款。
(2)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项目服务期满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项目服务期满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待用餐费用达到前两次支付比例时,根据确认的已完毕的工作餐凭证列明数量,在剩余金额内每月据实支付。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均需提供有效的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待用餐费用达到前两次支付比例时,根据确认的已完毕的工作餐凭证列明数量,在剩余金额内每月据实支付。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均需提供有效的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社学巷2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2767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5446608-8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5446608-8824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N51011520250002292025102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