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9 16:52:0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327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成都百诚智鑫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中横街354号附55号 343,980.00元 合计(总价):3439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百诚智鑫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030501 A02030501 轿车 纯电动轿车 比亚迪牌 比亚迪 汉 2025款 EV智驾版 506KM尊贵型 BYD7009BEV9型纯电动轿车 2(辆) 171,9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健(采购人代表)吴波季柳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11098,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60000.00元。3.采购品目名称:轿车(A02030501)。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投标产品制造商为询价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及其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3.1采购内容)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则给予其报价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桂湖中路92号

联系方式:028-8399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

联系方式:028-83003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玉凯

电话:028-83003130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N510114202500032720251022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成都百诚智鑫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成都百诚智鑫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