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监管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17:02:45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174

二、项目名称:药品监管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和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9层901号 456,500.00元 97.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和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100408 A02100408 色谱仪 高效液相色谱仪 岛津 LC-2050 1(项) 376,950.00
A08060303 A08060303 应用软件 显微镜成像软件 福录 DP23 1(项) 79,5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德政仇玲珑黄仁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通知规定,由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3273732。

2.评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请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瞻凤路47号

联系方式:19915400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珉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498号五楼

联系方式:0839-3981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mccm01

电话:0839-3981129

四川珉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药品监管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N510801202500017420251011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和能达科技有限公司).pdf
符合性审查表(小组).pdf
资格性审查表(小组).pdf
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pdf
最后报价审查表.pdf
评审报告.pdf
符合性审查报告.pdf
资格性审查报告.pdf
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成都和能达科技有限公司).pdf
签到表.png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和能达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