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17:53:4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163

二、项目名称: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中川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万通金融广场 320,000.00元 第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百分比):30%
93.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川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50000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第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 采购人医院第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要求,并在现有图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设计,全面复核标识标牌安装点位,结合采购人要求及装修完成后现场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合理调整,供应商设计的标识内容必须经过采购人审定后才能进行制作和安装。制作安装后的外观效果应与图例相符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本次项目根据实际制作安装数量和成交金额进行结算,达到最高限价或者合同到期,广告制作安装工作自然终止)。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及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行业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亚红王俊何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以成交金额下浮5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广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9-3273732。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执行标准(百分比)为下浮30%。

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0839-3562331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328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 0839-3265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0839-3216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 0839-3306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 0839-3952976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275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0839-619725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系方式:0839-3603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联系方式:0839-3310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红

电话:0839-3310759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五住院楼及门诊大厅标识标牌项目采购(二次)(N510801202500016320251009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中川标识系统有限公司).pdf
评审报告.pdf
最后报价表.pdf
专家签到表.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中川标识系统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