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6 15:12:2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胜鸿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201号19栋9层903号 | 1,496,500.00元 | 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服务(总价):261180.00元 精神科患者食品用品配送服务(百分比):4.5% | 93.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胜鸿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且考核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
赵辉林(采购人代表)、潘树兰、杨光洪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加合理利润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会理市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会理市太平镇太平社区2组
联系方式:0834-5891134
名称:四川榕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理市春城明月2栋2单元3楼4号
联系方式:0834-8563555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834-8563555
四川榕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