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非遗剧创作展演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2 16:45:4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91

二、项目名称:2025非遗剧创作展演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佳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3号附205号2层 587,598.00元 98.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佳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6030100 C06030100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2025非遗剧创作展演 推动非遗艺术与现代表演形式融合创新,通过戏剧、民族器乐剧等艺术形式实现非遗活态传承,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负责在采购人指导下创作1部非遗民族器乐剧并展演10场。 人员配置要求 (1)编剧 供应商提供的编剧需从事编剧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获得艺术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参与编剧过省级及以上举办的1场及以上活动。 (2)总导演 供应商提供的总导演需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获得艺术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执行导演过5场以上大型演出活动,1场以上活动需是国家级等详见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餐饮及人员交通:供应商需提供10场演出的往返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供应商需满足不低于400人次的演职人员演出饮水及盒饭供应需求。盒饭不低于2荤1素1汤标准,盒饭需干净、卫生,不能用过期食材进行加工制作,饮水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活动实施中及结束后,做好活动的相关工作总结等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博(采购人代表)刘明中周成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20%(大写:下浮百分之贰拾)收取。服务类项目费率:100万元以下: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05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5210200044992[2025]02090,采购预算品目为C06030100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9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90,000.00元。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8楼

联系方式:028-8107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8733379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亮、李奇达、乐敏

电话:028-87333799-602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相关附件:
2025非遗剧创作展演项目(N51010120250015912025082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佳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佳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