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9个市级水质自动站建运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7 14:31:29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286

二、项目名称:9个市级水质自动站建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2,679,480.00元 96.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20104 C07020104 江、湖治理服务 9个市级水质自动站建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提供全市9个点位(指定地点)常规五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3年有效数据及相关数据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中标人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并承担全部运行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合同签订后45日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设备及数据平台的安装,并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安装完成报告和验收申请。采购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流程进行验收。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3年。 中标人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建设单位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陈国珍税小红张磊田丰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4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吕秋芸1832864587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联系方式:0830-3196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20区.4楼4-67号

联系方式:0830-2527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2527206

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
9个市级水质自动站建运一体化服务项目(N510501202500028620250826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