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5 14:34:0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99号 | 490,000.00元 | 中药配方颗粒(百分比):70% | 96.4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7022799 | A07022799 其他颗粒剂 | 中药配方颗粒 | 999 | 项 | 1(项) | 490,000.00 |
周敏、谢益康、王涛、刘红亚、王丽红(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按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账号:6391300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90,000.00元;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11525210200009099;
3、品目名称:A07022799其他颗粒剂;
4、付款条件说明:以各类产品实际响应单价×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注:实际响应单价=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百分比】,并按月支付,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核对上月采购产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的采购产品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产品费用。(如逾期提交发票或所提交发票不合规的,付款期限顺延。)
5、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院(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和正街54号
联系方式:028-82772889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5179390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