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5 17:59:2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通江三路358号401 | 8,394,712.00元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能源托管服务(百分比):99.50% | 98.57 |
合同包1(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070000 | C19070000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能源托管服务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0日;合同签订后次月1日自动进入托管期,平台部署及节能技术改造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改造期包含在第一个托管周期内),能源托管服务期限为10年(每12个月为一个托管周期,共120个月)。改造时不得影响医院水电气各系统的使用和正常医疗秩序。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
魏斌(采购人代表)、赵建亮(采购人代表)、方继奎、罗飞、何武平、吴坚、李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预算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40%收取,计算后若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625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因系统原因代理服务费显示不完整,本项目实际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2.625139万元。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贡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13-2110917;
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77号。
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
联系方式:0813-8582233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富川路29号2栋
联系方式:0813-5358805
项目联系人:吉思静
电话:0813-5358805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