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 16:43:5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63

二、项目名称: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A座22楼 590,000.00元 94.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精神文明建设央级媒体宣传):

服务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6010000 C06010000 新闻服务 精神文明建设央级媒体宣传 1.供应商需在央级互联网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并协调不少于3个央级媒体短视频及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推送体现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成果的短视频,合作期内累计不少于25次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1.供应商需在央级互联网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并协调不少于3个央级媒体短视频及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推送体现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成果的短视频,合作期内累计不少于25次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1日前。 1.供应商需在央级互联网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并协调不少于3个央级媒体短视频及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推送体现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成果的短视频,合作期内累计不少于25次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婧(采购人代表)徐邦跃杨德谦谢瑞周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5%进行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收费标准: 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0.25%收取。  注: 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③服务费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96227043 ④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6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5210200043073;

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61880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1B号

联系方式: 028-81144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28-81144458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项目(二次)(N510101202500096320250804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