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2 17:12:15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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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致高(天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无国界26号楼9层 | 2,800,000.00元 |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法律服务单位选聘项目(下浮率):5% | 94.9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致高(天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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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019900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法律服务单位选聘项目 |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专业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需要,决定对局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对公园城市局(含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日常业务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法律意见或建议; 2.参与公园城市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决策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查工作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期限三年,经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成员单位均应验收合格)。如遇续签金额因预算保障等情形下调,投标人应在到期前60日内作出是否续签决定。 | ①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②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高大民、任秀华、何文骏、喻梅、曾若男(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294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计划备案号:51018825210200007200[2025]00250;品目编码:C23019900,品目名称:其他法律服务;品目预算:2800000.00元;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中标人及联合体成员规模:非中小型企业;七、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海创园二期1号楼
联系方式:028-61889667
名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1栋4楼
联系方式:028-87789977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刘沐晨、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电话:028-87789977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