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十陵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15:41:35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169

二、项目名称:十陵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镇兴旺村1组305号 1,300,000.00元 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折扣率):92%
94.6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地利聚和7号棚7-1 1,500,000.00元 一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折扣率):85%
94.49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简阳市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简阳市贾家镇堰水村6组55号 1,300,000.00元 二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折扣率):94%
94.43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旭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四路333号1层0106-0108号 1,400,000.00元 二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折扣率):96%
94.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

服务类(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 完成一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配送服务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肉禽类配送服务内容、水果类:时令新鲜水果配送服务内容、其他未列明类配送服务内容等完成相关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包2(一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服务类(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一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完成一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配送服务 满足采购文件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配送服务内容、2.粮油、副食品(米、面、油、干杂、调料品等)类配送服务内容、等要求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包3(二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

服务类(简阳市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二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 完成食堂肉禽类、水果类及其他未列明采购配送服务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肉禽类配送服务内容、水果类:时令新鲜水果配送服务内容、其他未列明类配送服务内容等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包4(二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服务类(成都旭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二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 完成二食堂蔬菜、粮油副食品类采购的配送服务 按照采购文件蔬菜类、粮油、副食品(米、面、油、干杂、调料品等)类配送服务内容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配送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巧玉(采购人代表)刘旸旸郭智莉方向前吴建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3.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1225210200011211[2025]00261

2.监督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3.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4.采购包一:预算:130万元/年;采购包二:预算:150万元/年;采购包三:预算:130万元/年;采购包四:预算:140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下街67号

联系方式:02884870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智达二路58号3栋4层401号-407号

联系方式:028-87717975、18145688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7717975、18145688621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十陵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N510112202500016920250624002)-文件集.zip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简阳市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旭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旭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简阳市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何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蜀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