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0 15:41:1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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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杰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将军街16号附3号2单元1楼2号 | 649,400.00元 | 93.25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康杰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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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323300 | A02323300 口腔设备及器械 | 牙科综合治疗机1 | 西诺 | S2305 | 7(项) | 15,600.00 |
A02323300 | A02323300 口腔设备及器械 | 牙科综合治疗机2 | 西诺 | S2305 | 37(项) | 14,600.00 |
王光平(采购人代表)、四郎赳麦、林树权、唐春燕、唐棣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7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口腔设备及器械;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采购计划号:51000025210200061013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30-3125123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钟楠、袁永霞 15183109965
项目联系人:钟楠、袁永霞
电话:15183109965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