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3 17:14:3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川锦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佳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青羊区正府街172号5层505号 | 890,000.00元 | 94.3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川锦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佳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1050100 | C11050100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 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负一楼用餐功能完善服务 | 1.项目主要组成本项目范围为项目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南区)职工食堂(负一层)楼层进行室内功能完善服务,实施完成后,满足采购人可直接进行使用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完成食堂功能完善深化设计;1.2完成深化设计后的工程量清单编制;1.3完工后提供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4进行室内功能完善服务完成后的2年维保工作;1.5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服务范围2.1平面布局及技术要求2.1.1整体原则(1)整体设计统一、对外形象统一、简单适用、干净明亮、符合食堂形象、洁污分明、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先进完备,完成明厨亮灶环境提升;(2)施工图深化设计时须按照建设方需求预留设备安装位置 ,预留强弱电等终端并协助后期设备安装;(3)供应商在方案设计须充分与采购人沟通,充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意图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须充分与采购人沟通,充分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 深化设计及清单编制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规程执行;施工质量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深化设计工作须在15天内完成,施工周期为进场后45天内完成(四川文化艺术中心整体项目联排验收完成后本项目施工进场) | 达到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张俊、董宇辰、蒲红(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费率)如下:收费标准(费率)如下: 成交/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 100(含)-500(不含) 1.1 0.8 0.7 500(含)-1000(不含)0.8 0.45 0.55 1000(含)-5000(不含) 0.5 0.25 0.35 5000(含)-10000(不含) 0.25 0.1 0.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备案编号:51000025210200063324;二、监督投诉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名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方式:028-83121909
名称:四川鼎弘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成都光海)11楼附3号
联系方式:028-87463836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87463836
四川鼎弘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