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9 13:52:1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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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巨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泸州市纳溪区安富永河巷8号5号楼 | 486,000.00元 | 89.74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泸州巨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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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040000 | C11040000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纳溪区农村自建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管理服务项目 | 1.本次采购为纳溪区农村自建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管理服务项目选取一家代建单位,由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代建协议,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开工前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报批工作(达到开工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2技术要求。 | 1、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全部建设流程以及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作为采购人进行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其中代建单位为发包人或委托人身份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40日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 |
李川、罗平、朱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530,000.00元;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泸州巨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989135767。
名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政府街
联系方式:0830-8801528
名称:四川纳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2号楼11楼1101
联系方式:0830-7271715
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830-7271715
四川纳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