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8 16:44:4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全季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五桂村9社24号 | 1,200,000.00元 | 食堂日常食材(下浮率):16% 食堂日常食材(下浮率):16% | 94.1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全季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07060199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堂日常食材 | 详见所投产品明细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项) | 739,369.00 |
A07060199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堂日常食材 | 详见所投产品明细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项) | 460,631.00 |
刘礼超(采购人代表)、郭智莉、陈冬霞、梁治、付忠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7,2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09521[2025]00068。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新九路3506号
联系方式:028-83074666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83912303、028-83995998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黄女士
电话:028-83912303、028-8399599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