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4 09:53:3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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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新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柳城大道东段140号 | 5,800,000.00元 | 97.5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兴新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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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040000 | C13040000 市容管理服务 | 环境保洁服务 | 包括:金泉社区、温泉社区、刘家濠社区、友福社区、兴科社区、光明社区6个社区85个村民小组、6500户,现有在用垃圾中转房48个,日产生垃圾20吨(暂估),环卫综合体13座,街道环境卫生保洁总面积约:653776.36㎡ | 对服务清单内涉及的环卫区域进行日常清扫、清运、环卫设施摆放清洗、环卫设施内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收运;定期冲洗、洒水降尘;袋装化区域垃圾收集管理,指定专人进行垃圾分类规范宣传督导工作,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垃圾中转房进行定期消毒工作和每日清运处置;公厕进行日常保洁和设施管护及其它工作。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作业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卫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等。所有参与项目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并服从采购人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 |
谢宾(采购人代表)、樊学良、王性修、黄岩、曾一良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以及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当年度代理服务费×3(年),由采购人在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归档资料后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144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预算金额为:5980000.00元/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为:5980000.00元/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采购计划编号:[51011525210200008157];
3、采购品目:C13040000 市容管理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合同金额按月支付;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据实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履行支付上月合同金额。检查考核按《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考核办法》实施。每月服务费=中标金额÷12(月)-当月考核扣款(若涉及)。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锦蓉路98号
联系方式:028-81023179
名称: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1409室)
联系方式:028-66433099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66433099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