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新春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4:16:2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002

二、项目名称:新春苑小区物业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成都隆科联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和正街41号2楼38号 401,609.28元 合计(总价):401609.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隆科联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新春苑小区物业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泽东(采购人代表)张洪强袁艳蒋成强罗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4210200007957[2024]01504;预算品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731999.00元/年;最高限价:731999.00元/年。二、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分期付款。1、进度款,第1月至第11月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 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合同金额按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据实支付。2、进度款,第12月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 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 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合同金额按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 7%,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据实支付。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锦蓉路98号

联系方式: 028-8262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82720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惠敏

电话:028-82720636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2月17日


相关附件:
新春苑小区物业服务(N510115202500000220250113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隆科联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隆科联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