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8 17:33:4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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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德盛佳兴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街道万方街216号1栋1楼3号 | 折扣:98.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德盛佳兴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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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鲜猪肉,牛肉类,羊肉类,禽类,鱼类,蛋类,蔬菜类,水果,大米,面粉,调料,干杂,食用油 | 鲜猪肉:东根 牛肉类:盛大 羊肉类:三联 禽类:三联 鱼类:汇欣 蛋类:三联 蔬菜类:汇欣 水果:汇欣 大米(核心产品:金牛泉 面粉:在生源 调料:海晨鸿溢 干杂:蔬瑞 食用油:余康 | 鲜猪肉应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标准; 禽类应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标准; 鱼类应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 蛋类应符合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 蔬菜类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大米应符合GB/T 1354-2018《大米》标准; 面粉应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标准; 食盐应符合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标准; 酱油应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标准; 醋应符合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标准; 味精应符合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标准; 调味乳应符合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标准; 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标准,其中菜籽油质量应不低于GB/T 1536-2021《菜籽油》标准要求; 其他未列明物资类别应符合其对应的标准。 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出台了新的质量标准、政策或采购人对相关环节提出了新要求,供应商须按照最新标准、政策及采购人要求实施本项目。 | 1(批) | 650,000.00 | 650,000.00 |
王倩(采购人代表)、李春燕、胡静、庞志全、黄妍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中标供应商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9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12124210200002015[2024]00066。2、监督管理部门:金堂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151055,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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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科玛小镇1号楼
联系方式:028-6118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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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8-62093108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2093108
中黔达企业管理咨询(成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