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6 22:44:02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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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鑫鸿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踏水桥一组 | 69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温江区鑫鸿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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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3-2026 年水环境长效管理服务 | 柳城辖区干、支、斗渠及主要排水沟、主要路边沟的水面、护岸、绿化带、河堤通道以及护栏、水闸、管理用房、桥梁、桥墩等范围的日常管护和保洁。 序号 河道名称 起止点 1 江安河 青龙嘴电站以上100米-同心桥 2 杨柳河 高速辅道下方50米-杨柳河桥下方100米 3 战备渠 青龙嘴电站-五四零厂渡槽 4 战备二支渠 五四零厂渡槽-沙子沟天府界 5 凤溪河(战备一支渠) 黄金路起水口-新华闸门 6 战备三支渠 杨柳河柳林电站闸门处-明信城小区 7 江安四支六斗渠 友庆兰亭小区-战备二支渠 8 江安四支附六斗渠 农业园横道-战备二支渠 9 鬼家湾排水沟 鱼凫阳光-战备渠 10 和平4组灯笼堰排水沟 杨柳河灯笼堰闸门处-古龙堰香蕉林旁 11 塞那河畔人工河 光华大道口-燎原社区口 | 详见本次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执行 | 696,000.00 |
岑樱树(采购人代表)、吴重实、李冬林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预算金额为 720050元/年,最高限价为720050元/年;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采购计划编号:51011523210200004706[2023]00939;
4、采购品目:C07020100水污染治理服务;
5、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6、支付约定:
(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2)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3)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4)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5)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6)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7)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8)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9)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10)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1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12)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月服务费和年终考核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50%。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东大街118号
联系方式:028-82717962
名称: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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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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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