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6 11:30:5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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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8号1栋1层4号 | 1,00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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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成都市郫都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控规优化服务采购项目 | 磋商文件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 一、 技术标准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规划成果除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外,须满足《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子成果数据标准(试行)》的入库要求。 二、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控规优化项目,进行控规优化论证,绘制控规优化蓝图,矢量文件格式转换等,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控规优化项目。 三、实施流程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控规优化项目流程开展服务工作。 (1)采购人(含具体业务经办处室)就控规优化项目向成交供应商下达《任务通知单》; (2)成交供应商按《任务通知单》载明的要求完成控规优化项目并向采购人(含具体业务经办处室)提交送审成果; (3)采购人(含具体业务经办处室)组织对控规优化项目送审成果进行各级审查; (4)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含具体业务经办处室)提交通过审查并修改完善的控规优化项目正式成果; (5)采购人(含具体业务经办处室)按流程《任务通知单》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控规优化项目费用。 四、报价要求 (一)控规优化单价最高限价为:20万元/个控规单元 注: (1)本项目报价形式为“下浮率报价”,用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要求。 (2)下浮率小于0或有多个下浮率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3)报价文件格式自拟,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报下浮率进行评审,因本项目无法确认具体服务数量,本项目供应商在“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中,“总价”项均填写本项目预算金额,后期以本次最后下浮率进行结算。 (4)服务结束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项目完成情况据实结算。累积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各项服务、商务要求以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1,000,000.00 |
刘志忠、郭礼、陈文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按项目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乘以采购年限,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郫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7882979。3、本项目报价形式为下浮率报价,成交下浮率为40%,服务结束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项目完成情况据实结算。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东大街347号
联系方式:028-63947123
名称: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 区1101号
联系方式:028-86582286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86582286
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