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后勤保障服务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7:19:1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360

二、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凉山州汉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299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10幢2层205铺 1,54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凉山州汉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为职工食堂提供餐品烹饪以及食堂所有后勤及卫生服务,提供工作日一日两餐:早餐、午餐(3荤4素1汤),以及食堂的公务接待餐、工作餐、会议餐、培训餐等。其中早餐和午餐人数300人以内,采购人提供经营场所、配置厨具,如厨房排烟系统、冻库及大件厨具等设施设备,以及水、电、气等资源。 1、实行安全责任制 ,菜品质量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 2、杜绝不合格的食材流入食堂,为防止交叉感染,所有餐饮用具每天消毒并存放 3、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严格将生食和熟食所使用的餐具分开; 4、供餐完毕后,将所有的食物放入保鲜盒或加保险膜后放入冰柜中。 3年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全过程进行动态考核验收,由供应商完成饭菜加工、出售、服务、保洁过程的运行模式。需要通过对供应商工作考核的方式,完成对食堂供餐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从而实现食堂在安全、有序工作基础上的福利供餐、营养供餐、安全供餐、优质供餐目标。为此,按照国家颁发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依照《采购合同》的业务需求的标准和内容,结合采购人目标管理的操作办法,制定本考核方案。 1,54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庆华(采购人代表)任超陈早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

联系方式:0834一386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410号碧海蓝天商业楼四楼(火把广场对面)

联系方式:0834-2890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女士

电话:0834-2890932

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后勤保障服务费磋商文件(2023101302).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评审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