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4:04:1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7042023000119

二、项目名称: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上街8号1幢1单元4楼3号 9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农业服务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1.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需求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其中包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等。 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依 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并自觉遵守采购人的监督。 3.成交供应商要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做到对外保密,不得外借、外传。合同终止 后,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供应商在咨询服务过程中,须对所有相关资料进行 归档,并为采购人提供查询,归纳等服务。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提供造价咨询的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存在错 、漏、碰、缺等缺陷以及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并提出书面建议意见。 5.成交供应商应按相关要求出具项目的成果报告及电子文档等,所提供的的成果 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现行规定。 6.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后勤保障工作,业务人员在完成项目 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 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 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98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智雷盛曾明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收费标准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

联系方式:08165037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尚运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15号大地世纪2幢5-E

联系方式:02889395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2889395118

四川尚运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