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4:04:1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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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上街8号1幢1单元4楼3号 | 98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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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业服务 |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1.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需求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其中包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等。 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依 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并自觉遵守采购人的监督。 3.成交供应商要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做到对外保密,不得外借、外传。合同终止 后,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供应商在咨询服务过程中,须对所有相关资料进行 归档,并为采购人提供查询,归纳等服务。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提供造价咨询的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存在错 、漏、碰、缺等缺陷以及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并提出书面建议意见。 5.成交供应商应按相关要求出具项目的成果报告及电子文档等,所提供的的成果 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现行规定。 6.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后勤保障工作,业务人员在完成项目 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 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 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988,000.00 |
王智、雷盛、曾明旭(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收费标准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
联系方式:08165037360
名称:四川尚运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15号大地世纪2幢5-E
联系方式:02889395118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2889395118
四川尚运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