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6 00:49:26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 | |||
511324202200047 | |||
二、项目名称 | |||
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一包:马鞍立山大寅片区):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二包:仪陇<新政>片区):四川同济京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三包:金城观紫片区):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7室;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德盛路91号9楼;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20栋7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一包:马鞍立山大寅片区):13560000.000(总价);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二包:仪陇<新政>片区):9160000.000(总价);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三包:金城观紫片区):7700000.000(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一包:马鞍立山大寅片区):名称: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一包:马鞍立山大寅片区);范围 :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范围为仪陇县行政辖区全域(不包含县城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以内区域),总面积约1766平方公里;要求:项目中标后,参与项目规划编制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项目负责人每月应到项目地至少三次,向采购方汇报规划编制推进情况或存在的问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扣10万元,项目组成员须长期驻扎在项目地,便于与采购方及时交流沟通规划方案,项目组成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次扣2万元/人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连续缺席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单独提供承诺函);时间:合同签订后 270 工作日;标准:规划成果须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规定要求。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达到《四川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实用性村规划达到《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若有新出台的规范要求,则按最新的规范要求执行。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二包:仪陇<新政>片区):名称: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二包:仪陇<新政>片区);范围 :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范围为仪陇县行政辖区全域(不包含县城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以内区域),总面积约1766平方公里;要求:项目中标后,参与项目规划编制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项目负责人每月应到项目地至少三次,向采购方汇报规划编制推进情况或存在的问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扣10万元,项目组成员须长期驻扎在项目地,便于与采购方及时交流沟通规划方案,项目组成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次扣2万元/人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连续缺席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单独提供承诺函);时间:合同签订后 270 工作日;标准: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达到《四川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实用性村规划达到《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若有新出台的规范要求,则按最新的规范要求执行。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三包:金城观紫片区):名称: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三包:金城观紫片区);范围 :仪陇县县域片区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实用性村规划编制范围为仪陇县行政辖区全域(不包含县城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以内区域),总面积约1766平方公里;要求: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达到《四川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实用性村规划达到《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若有新出台的规范要求,则按最新的规范要求执行;时间:合同签订后 270 工作日;标准:项目中标后,参与项目规划编制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项目负责人每月应到项目地至少三次,向采购方汇报规划编制推进情况或存在的问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扣10万元,项目组成员须长期驻扎在项目地,便于与采购方及时交流沟通规划方案,项目组成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次扣2万元/人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连续缺席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单独提供承诺函)。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采购人代表:曹俊、刘帆 评审专家名单:王小波、邓淳、严胜林、汪泉、张小艳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根据与采购人双方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2.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为第一包7.8万元。第二包:6.9万元。第三包:6.5万元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1200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
联系方式: | 1811392971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仪陇县春晖路五段34号 | ||
联系方式: | 0817-698965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俊 | ||
电话: | 1878073067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