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6-03-04 16:50:0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520260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一、更正标的名称:智能枪弹一体柜部分技术参数。二、更正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一、标的名称:智能枪弹一体柜(8、柜门承重:柜门开启至90°或45°,在柜门把手垂直于地面方向施加20kg重物,保持5min。试验后柜门垂直方向最大变形应不大于 2mm。(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由第三方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枪弹柜门板检验报告原件作为佐证材料,须提供该报告在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现更正为:(8、柜门承重:柜门开启至90°或45°,在柜门把手垂直于地面方向施加20kg重物,保持5min。试验后柜门垂直方向最大变形应不大于2mm。(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由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验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并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10、隔板承重功能:隔板放置≧50kg的负载,保持≧5min,试验后隔板水平方向最大变形应小于2mm。(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由第三方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枪弹柜门板检验报告原件作为佐证材料,须提供该报告在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现更正为:(10、隔板承重功能:隔板放置≧50kg的负载,保持≧5min,试验后隔板水平方向最大变形应小于2mm。(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由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验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并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19、温湿度显示功能:(②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温湿度模块检验报告原件作为参数佐证,同时提供该报告在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现更正为:(19、温湿度显示功能:(②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由第三方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温湿度模块检验报告原件作为参数佐证,同时提供该报告在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二、更正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79,920.00

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1152526210200002123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A02370700警械设备

4、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5418361,地址:高县兴盛路县政府办公楼5楼

5、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县公安局

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迎宾路69号

联系方式:0831-542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0831-220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游天、徐雯、覃建、曹兴旺

电话:0831-2200151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