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岷东片区环卫保洁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12-26 16:03:04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220250001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岷东片区环卫保洁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一、2.1环卫作业车辆配置及要求
序号5.自装卸式垃圾车(挂桶式)车辆要求:垃圾箱容积≥3m³,其中新能源车辆不低于6辆。
更正为:垃圾箱容积≥3m³或总质量≥4400kg,其中新能源车辆不低于6辆。

二、2.2供应商在中标后还应具备以下车辆
序号1.路面养护车的车辆要求:“用途:用于背街小巷、不便作业区域的机械化作业。”。
更正为:总质量≤3250kg,用途:用于背街小巷、不便作业区域的机械化作业。
序号2.挂桶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车辆要求:可回收垃圾运输车2辆;家庭厨余垃圾运输车2辆:有害垃圾运输车2辆;其他垃圾运输车6辆。垃圾箱容积≥2m³,其中新能源车辆不低于6辆。
更正为:可回收垃圾运输车2辆;家庭厨余垃圾运输车2辆:有害垃圾运输车2辆;其他垃圾运输车4辆。其中新能源车辆不低于6辆。
序号3.小型高压冲洗车车辆要求:储水箱容积≥1m³。
更正为:主要用于垃圾分类亭、果屑箱及垃圾桶的冲洗保洁。
三、分包的评审条款
评审项编号3详细要求:在满足本项目“2.1环卫作业车辆配置及要求(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 1、每增加一辆多功能雾炮车或抑尘车(总质量≥15000kg)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2、每增加一辆洒水车(总质量≥6000kg)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3、每增加一辆自装卸式垃圾车(挂桶式,垃圾箱容积≥3m³)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注:①若车辆为自有,提供车辆正面(含牌照)、侧面照片各一张;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鲜)章;②若车辆为租赁,提供车辆正面(含牌照)、侧面照片各一张;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鲜)章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鲜)章(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不早于2026年3月31日);③未提供或未提供完整的上述适用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更正为:在满足本项目“2.1环卫作业车辆配置及要求(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 1、每增加一辆多功能雾炮车或抑尘车(总质量≥15000kg)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2、每增加一辆洒水车(总质量≥6000kg)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3、每增加一辆自装卸式垃圾车(挂桶式,垃圾箱容积≥3m³或总质量≥4400kg)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注:①若车辆为自有,提供车辆正面(含牌照)、侧面照片各一张;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鲜)章;②若车辆为租赁,提供车辆正面(含牌照)、侧面照片各一张;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鲜)章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鲜)章(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不早于2026年3月31日);③未完整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30 09:30:00,更正为:2026-01-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30 09:30:00,更正为:2026-01-13 09:30:00。

更正内容以平台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党校综合楼

联系方式:0833-2637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22号

联系方式:0833-2192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电话:0833-219293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