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无纸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11-26 16:06:19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3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纸化病案管理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2

其他要求

4.运维服务:(1)CA数字证书服务期为自证书激活之日起2年,服务期内支持为CA用户不限量签发证书。(提供承诺函)

2)知情同意书专用设备、数字病案采集专用设备需要满足医院科室真实需求。(提供承诺函)

更正为:

2

其他要求

4运维服务:(1)CA数字证书服务期为自证书激活之日起2年,服务期内支持为CA用户不限量签发证书。(提供承诺函)

2)知情同意书专用设备18台、数字病案采集专用设备14台需要满足医院科室真实需求。(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11155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3.采购品目名称:软件集成实施服务C16020300)。

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投标产品制造商为询价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及其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3.1采购内容)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则给予其报价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309号

联系方式:028-83045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51号1栋6层613号

联系方式:028-86651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8-86651121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