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维保服务第七批(四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11-12 13:31:1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1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维保服务第七批(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包因中标人百达千里(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赛诺秀激光治疗仪等维保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本包因中标人百达千里(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品目: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3.采购计划号:51000025210200061055

4.采购包预算及限价金额(元):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63,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63,000.00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6.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830-260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张宏博、周备;13258251204、15520760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博、周备

电话:13258251204、15520760918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