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党校设施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5-10-28 17:09:1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2120250001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询价文件中:3.3.2.商务要求中采购包1、采购包2序号“第4项”,付款进度安排:1、分期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②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③完成三年质保等服务项目承诺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更正为:付款进度安排:1、分期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②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③完成三年质保等服务项目承诺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31 10:00:00,更正为:2025-11-03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31 10:00:00,更正为:2025-11-03 10:00:00。

原询价文件中:3.3.2.商务要求中采购包1、采购包2序号“第4项”,付款进度安排:1、分期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②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③完成三年质保等服务项目承诺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更正为:付款进度安排:1、分期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②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③完成三年质保等服务项目承诺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安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4536156、028-24522753;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县级集中办公区3号楼(安岳县财政局)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安岳县解放桥路163号

联系方式:1589234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金谷小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四川资阳市安岳县龙台镇玉龙街94号

联系方式:1913072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金谷小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1

电话:19130726866

四川金谷小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