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农业农村局仪陇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9-22 17:39:3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24202500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2,更正为:2025-09-2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3 09:30:00,更正为:2025-09-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9-23 09:30:00,更正为:2025-09-28 09:30:00。

(一)将将采购文件3.1采购内容中: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4

A07080106 化学农药

磷酸二氢钾

32,500.00(袋)

174,850.00

工业

5

A07080106 化学农药

太阳能杀虫灯

25.00(盏)

29,166.75

工业

更正为: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4

A07080104 化学肥料

磷酸二氢钾

32,500.00(袋)

174,850.00

工业

5

A02101000农林牧渔仪器

太阳能杀虫灯

25.00(盏)

29,166.75

工业

2.将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

标的名称:0.0075%14-羟基芸苔素甾醇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技术参数

0.0075%14-羟基芸苔素甾醇:有效成分及含量:0.0075% 14-羟基芸苔素甾醇。剂型:水剂或可溶液剂;包装规格:≥12ml/袋

更正为

标的名称:0.0075%14-羟基芸苔素甾醇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技术参数

0.0075%14-羟基芸苔素甾醇:有效成分及含量:0.0075% 14-羟基芸苔素甾醇。剂型:水剂或可溶液剂;包装规格:≥12ml/袋(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如无法在响应时提供,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出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格式自拟)

标的名称:太阳能杀虫灯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技术参数

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杀虫灯材质:整体结构牢固,外壳采用抗老化塑料;杀虫灯灯头抗老化设计,其风机、光源、撞击屏等在非工作时段均能自动隐藏在灯体内部,有效减少日常天气、环境对产品内部零部件的侵蚀,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具备防风雪、暴雨、沙尘等极端天气的能力;进风口直径:≥270mm,进风口风速:≥4.0m/s,吸虫扇扇叶数量≤3片,吸虫扇直径:≥120mm;进风口上具有≥3片撞机屏,单块撞机屏面积≥74cm2;锂电池:工作电压≥12V,容量≥15AH,太阳能电池板:工作电压:14V,功率:≥50W;无刷直流电机:额定功率≥20W,工作电压:12V;诱虫灯管:电压:12V;功率:≥7W;杀虫灯需具备自动无害化清理集虫器内虫尸功能,保障杀虫灯全自动工作运行,无需人工干预清理虫;防卡死功能:风力式杀虫灯的风机应具有防卡死功能,防卡死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高低温试验:杀虫灯应能在-40℃~70℃环境下存放后,不影响正常工作;高湿度试验:杀虫灯应能在温度10℃~70℃,相对湿度不大于98%的环境下正常工作;在相对湿度大于98%的环境下,能保证灯的安全。

更正为

标的名称:太阳能杀虫灯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技术参数

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杀虫灯材质:整体结构牢固,外壳采用抗老化塑料;杀虫灯灯头抗老化设计,其风机、光源、撞击屏等在非工作时段均能自动隐藏在灯体内部,有效减少日常天气、环境对产品内部零部件的侵蚀,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具备防风雪、暴雨、沙尘等极端天气的能力;进风口直径:≥270mm,进风口风速:≥4.0m/s,吸虫扇扇叶数量≤3片,吸虫扇直径:≥120mm;进风口上具有≥3片撞机屏,单块撞机屏面积≥74cm2;锂电池:工作电压≥12V,容量≥15AH,太阳能电池板:工作电压:14V,功率:≥50W;无刷直流电机:额定功率≥20W,工作电压:12V;诱虫灯管:电压:12V;功率:≥7W;杀虫灯需具备自动无害化清理集虫器内虫尸功能,保障杀虫灯全自动工作运行,无需人工干预清理虫;防卡死功能:风力式杀虫灯的风机应具有防卡死功能,防卡死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高低温试验:杀虫灯应能在-40℃~70℃环境下存放后,不影响正常工作;高湿度试验:杀虫灯应能在温度10℃~70℃,相对湿度不大于98%的环境下正常工作;在相对湿度大于98%的环境下,能保证灯的安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如无法在响应时提供,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出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格式自拟)

(三) 因系统文本字数限制,具体更正事宜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7221936,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仪陇县仁德街

联系方式:18281786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宏德大道东三段(仪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817-6989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281786212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一喷三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