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LED显示屏(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9-08 15:01:0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LED显示屏(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投诉成立,重新确认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乐山市兰林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鑫乐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295,000.00元 ,更正为: 367,8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295,000.00元,更正为:367,8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37号

联系方式:0833-3301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工商银行5楼

联系方式:0833-330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3-3302330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LED显示屏(二次)(N51110120250001372025061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报价明细表(四川鑫乐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