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监控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9-04 16:11:32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3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监控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08 10:00:00,更正为:2025-09-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08 10:00:00,更正为:2025-09-22 10:00:00。

1、将本项目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将本项目采购公告“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后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3年。”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平台运维期为平台正式运行后3年,由中标人进行运维。”。

3、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6.6.履约验收方案”中

“1、验收条件说明: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试运行后组织初验,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

2、验收条件说明:系统整体试运行15日内组织最终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更正为

“1、验收条件说明: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试运行后组织初验,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0%;

2、验收条件说明:平台通过初验并整体试运行15日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5%;

3、验收条件说明:平台运维期完成后组织运维服务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

4、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

“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后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3年。”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平台运维期为平台正式运行后3年,由中标人进行运维。”

5、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

“3、进度款,系统整体试运行15日内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尾款,后续服务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更正为

“3、进度款,平台通过初验并整体试运行15日后,15日内组织平台验收,平台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尾款,平台运维期满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凡涉及此公告内容,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编号:51340025210200006651[2025]00325,采购预算品目为C16029900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0万元,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监管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2167314。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

地址:凉山州普格县螺髻山镇

联系方式:0834-4779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路123号一楼

联系方式:0834-363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34-3630712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