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9 15:17:4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2024年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市前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拟派往本项目人员: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具有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负责人:具有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得 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人员:具有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5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18分。不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5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如有重复按人员所得最高分计取;第1-3项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第4项提供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初级职称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负责人: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初级职称得 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人员: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5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初级职称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18分。不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5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如有重复按人员所得最高分计取;第1-3项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第4项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9日
1、监督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18190292719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118号
联系方式:18349692178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26370655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26370655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