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林业局宝兴县2025年-2026年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1-09 17:46:22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8272024000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兴县2025年-2026年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审细则及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0 10:30:00,更正为:2025-01-15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1-10 10:30:00,更正为:2025-01-15 10:30:00。

  • 原磋商文件的第五章 磋商办法中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内容如下:履约能力:一、偿付能力(6分):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以下4项不重复计分): 1.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6分; 2.150%≤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4分; 3.100%≤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2分; 4.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不得分。 注: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2023年度末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二、风险评级(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银保监会发布的供应商总公司2023年1-4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的通报进行综合评分:评级B级及以上的得4分,评级有一次C级的得2分。 注: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官网2023年1-4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公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6分): 根据银保监四川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辖内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工作通报结果进行评分:评价结果得分90分以上不包含90分(一级)得6分;评价结果得分75分以上不包含75分﹣90分(二级)4分,评价结果得分60分以上不包含60分﹣75分(三级)以下得2分;评价结果得分60分以下和不提供的不得分。 四、人员配置(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每配置一名保险工作人员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项目人员为本单位人员进行响应。 五、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2分): 供应商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计提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响应。 六、独立农险系统(2分); 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农险承保和理赔系统的得2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响应。

现更正为:

偿付能力(6分):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以下4项不重复计分): 1.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6分; 2.150%≤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4分; 3.100%≤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2分; 4.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不得分。 注: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2023年度末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二、风险评级(4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银保监会发布的供应商总公司2023年1-4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的通报进行综合评分:评级B级及以上的得4分,评级有一次C级的得2分。 注: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官网2023年1-4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公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6分): 根据银保监四川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辖内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工作通报结果进行评分:评价结果得分85分以上不包含85分(二级A及以上)得6分;评价结果得分75分以上不包含75分﹣85分(二级B或二级C)4分,评价结果得分60分以上不包含60分﹣75分(三级)以下得2分;评价结果得分60分以下和不提供的不得分。 四、人员配置(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每配置一名保险工作人员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项目人员为本单位人员进行响应。 五、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2分): 供应商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计提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响应。 六、独立农险系统(2分); 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农险承保和理赔系统的得2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监管部门:宝兴县财政局;地址: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南路93号(中国汉白玉博物馆B座3楼);监督电话:0835-6821583。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兴县林业局

地址:宝兴县穆坪镇冷木沟街17号

联系方式:0835-6822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联系方式:0835-289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玲

电话:0835-2899779

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9日


相关附件:
更正函(1).pdf
政采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