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9 16:55:0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4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元、天元三期、汉城、汉城三期、汉城三期B区、新东、新东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包件1: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
1、★三、人员配置要求(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人员配置):
(1)秩序维护员配置说明中“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2名人员在岗值守(加班时长按每人每天8 小时计算,全年按104天计算)。”更正为:“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4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2) 环境维护员配置说明中“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2名人员在岗值守(加班时长按每人每天8 小时计算,全年按104天计算。”更正为:“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4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3)综合维修人员配置说明中:“⑥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1名人员在岗值守(加班时长按每人每天8 小时计算,全年按104天计算。”更正为:“⑥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1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2、★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响应)函格式进行承诺)中的:
2.3共用设施设备(7)安全防范系统③消防:“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约定消防维保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中按本项目住宅总面积报出消防系统维保费用,至少体现单价(元/㎡.年)、住宅总面积(㎡)和金额(元/年),不得漏项。”更正为:“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约定消防维保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本项目高层住宅总面积报出消防系统维保费用,并在备注中至少体现单价(元/㎡.年)、高层住宅面积(㎡)和金额(元/年),不得漏项。”
二、包件2: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
1、★三、人员配置要求(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人员配置):
(1) 秩序维护员配置说明中“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6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更正为:“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6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2) 环境维护员配置说明中“⑤每周休息日期间至少安排有2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更正为:“⑤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2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3)综合维修人员配置说明中“每周休息日期间至少安排有2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更正为:“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1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2、★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响应)函格式进行承诺)中的:
2.3共用设施设备(7)安全防范系统③消防:“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约定消防维保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中按本项目住宅总面积报出消防系统维保费用,至少体现单价(元/㎡.年)、住宅总面积(㎡)和金额(元/年),不得漏项。”更正为:“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约定消防维保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本项目高层住宅总面积报出消防系统维保费用,并在备注中至少体现单价(元/㎡.年)、高层住宅面积(㎡)和金额(元/年),不得漏项。”
三、包件3: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
(1)秩序维护员配置说明中“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3 名人员在岗值守(加班时长按每人每天8 小时计算,全年按 104 天计算)。”更正为:“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6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2)环境维护员配置说明中“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3 名人员在岗值守(加班时长按每人每天8 小时计算,全年按 104 天计算)。”更正为:“④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6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3)综合维修人员配置说明中:“⑥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1 名人员在岗值守(加班时长按每人每天8 小时计算,全年按 104 天计算。)”更正为:“⑥每周休息日期间每天至少安排有1名人员在岗值守(每人每周休息日期间共计加班值守4小时,全年按52周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9日
1.计划备案号:51011424210200009047[2024]01694,2.预算金额:5218677.44元。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紫瑞街9号
联系方式:028-83977373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
联系方式:028-61790025
项目联系人:熊孝红
电话:028-61790025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