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0 20:32:19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1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诉讼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8 09:30:00,更正为:2024-09-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8 09:30:00,更正为:2024-09-05 09:30: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诉讼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157)作以下更正: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3.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标准表 中序号2的关联投标文文本“实质性条款应答表 技术、服务、实质性要求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更正为:“技术、服务、实质性要求应答表 商务要求应答表。”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评审内容中“技术服务要求”更正为“服务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的得12分;非★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注:“一、”项后有细分项的,以每个“一、”为一项,非★号共3项。】”更正为:“完全响应“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序号1非★号服务要求得12分。每缺一项扣4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一、”项后有细分项的,以每个“一、”为一项,非★号共3项。】”
三、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附件:服务应答表”。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附件:实质性条款应答表。”更正为:“附件:商务要求应答表。”
五、本项目原采购公告 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上网查阅、下载,并按澄清后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于澄清带来的不便,敬请各投标人谅解。
特此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366号
联系方式:0832-2210950
名称: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四季康城12号楼【幢】无单元2层2-5号
联系方式:0832-2035990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32-2035990
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