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心电多普勒超声检测仪、手术放大镜等一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17:34:4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心电多普勒超声检测仪、手术放大镜等一批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人工作安排,需延期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7 10:00:00,更正为:2024-08-2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7 10:00:00,更正为:2024-08-28 10:00:00。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公开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计划编号:51000024210200044034[2024]07617。

2.采购项目标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标的物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手术放大镜

1

12

6

6

工业

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40

37.1

37.1

工业

3.采购项目品目编码: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4.监督管理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5.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7.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028-8739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402号

联系方式:028-85246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张玲

电话:028-85246996、15775958536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