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锦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城市体检评估竞争性磋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3-12-26 11:26:43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2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锦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城市体检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9 10:00:00,更正为:2024-01-03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2-29 10:00:00,更正为:2024-01-03 10:00:00。

1.磋商文件中2.6.5履约验收方案中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中的 (四)付款方法和条件: 第一次付费: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70%; 第二次付费:提交正式规划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更正为:付款方法和条件: 第一次付费: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50%; 第二次付费:提交正式规划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磋商文件3.4其他要求:项目时间安排: 合同签订首付款到账且资料齐备后3个月内完成送审成果,最终正式审查并收到审查纪要后1个月内完成正式成果。因招标人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更正为:3.3的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在商务应答表中响应);其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首付款到账且资料齐备后3个月内完成送审成果,最终正式审查并收到审查纪要后1个月内完成正式成果。因招标人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因系统固化,3.3.1服务期限以此条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0423210200002489[2023]00072

2、采购品目: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C13010000);

3、本项目采购预算:¥48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本项目最高限价:¥48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4、监督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51337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

5、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金像寺路358号

联系方式:13666204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兆信中心4栋11楼1116号

联系方式:028-8521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7311344113

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