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农业农村局兴文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3-12-18 21:06:3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82023000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文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更改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02 14:00:00,更正为:2024-01-03 14: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1-02 14:00:00,更正为:2024-01-03 14:00:00。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现更正为: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兴文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1-883231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文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9号

联系方式:15680284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期A5号3楼

联系方式:13684151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宜宾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684151652

宜宾众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